釋字第78號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46年8月9日

解釋爭點:

以承租人自動放棄耕作權為由終止租約之要件?

解釋文:

耕地租約在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七條所定各款情形不得終止。如承租人自動放棄耕作權時,依同條第二款規定亦須確有因遷徙或轉業之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