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12號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41年12月20日

解釋爭點:

收養他人並以女妻之,有民法第983條之限制?

解釋文:

某甲收養某丙,同時以女妻之,此種將女抱男習慣,其相互間原無生理上之血統關係,自不受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