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49號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44年7月27日

解釋爭點:

印花稅法罰鍰之性質暨責任要件?

解釋文:

印花稅法所定罰鍰係純粹行政罰。納稅義務人如有違法事實,即應依法按其情節輕重,分別科處罰鍰。其違法行為之成立並不以故意為要件,本院院字第一四六四號解釋係就當時特定情形立論,應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