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憲解析】馬總統為何要登太平島?–南海議題和台灣政策思考
文/張文寧(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生)
中菲仲裁案促使 馬總統登太平島
馬英九總統在今年1月28日不顧各國反對聲浪堅持登上太平島宣示主權,表示太平島是「島嶼」(Islands)而非「岩礁」(Rocks)。這舉動背後的原因除了南海錯綜複雜的糾葛外,最直接的因素就是菲律賓向「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針對其和中國大陸在南海的爭議提出訴訟。
Q: 這是菲律賓和中國大陸之間的國際訴訟,關我們什麼事?
關係可大了。菲國在訴訟過程時頻頻提及南沙群島中最大的太平島(面積0.51 平方公里)[1]不具島嶼地位而僅是岩礁,藉此強化菲律賓主張南海諸島不具200浬的專屬經濟海域以及大陸礁層。明明是菲律賓跟中國大陸之間的訴訟,卻讓台灣遭受「池魚之殃」。再者,菲律賓的15項訴求之一涉及中國大陸南海「九段線」的法律效力認定,倘若仲裁法院作出最終判斷,也將影響台灣在南海主張的「U型線」效力。所以太平島爭議還有中菲仲裁案很重要是因為牽涉到整個南海情勢。
Q: 目前太平島是由誰控制?
目前是由台灣有效控制,劃入高雄市管轄。台灣在太平島建設有機場跑道、碼頭、太陽能發電設備、燈塔、氣象觀測站、通信設備、南沙醫院等設備,並駐有海岸巡防署人員。[2]
然而中國大陸、菲律賓、和越南均聲稱擁有太平島主權。
太平島的島嶼性質將影響我國 在南海的海域範圍和權利
Q:島嶼和岩礁的差別在哪?
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島嶼和岩礁的差別在於島嶼可以「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而岩礁不行。這連帶影響兩者海域權利的主張。島嶼可以擁有12浬領海、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礁層;岩礁則僅能擁有12浬領海。
專屬經濟海域範圍非常大,可以主張的主權權利包括探勘、開發海洋資源;養護、管理漁業資源;海洋科學研究;建造人工島嶼等等;而大陸礁層最主要的權利就在石油資源開發,所以認定是島嶼或岩礁所帶來的影響非常大。
Q:認定「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標準在哪?
目前沒有明確標準,所以才會產生這麼多解釋上的爭議。
Q:所以太平島是島嶼還是岩礁?
這就是馬總統此行的重點。經過實地查看,有淡水、有食物、有諸多設備,屬於能維持人類居住和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
[補充]海洋地物maritime features的比較:
島嶼: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平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可以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
岩礁: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平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但是不可以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
低潮高地(low-tide elevation):低潮時四面環水並高於水面但在高潮時沒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陸地。
暗礁(shoal):低潮時亦沒入水面的礁或暗沙。
台灣和中國大陸的南海主張 — U型線和九段線
說了這麼多,其實最核心的爭議還是在各國在南海的主權衝突、兩岸關於南海主張的處理、以及台灣應如何強化南海的主張。
Q:台灣和中國大陸主張的些微不同和奧妙之處
追本溯源,兩者對於南海主權的依據都是依照國民政府於1947年公布南海諸島位置圖,並劃定U形線(十一段線),當時主張U形線內島嶼島礁及周邊水域均為我國依據國際法原則及國際海洋法擁有主權及主權權利。爾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移除「11段線」中北部灣的兩段,形成「九段線」,即目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圖;而台灣則是沿續1947年的主張,可見於最近則在2015年完成繪製南海地區地圖。
即然「系出同源」,那麼台灣在南海的主張則需更加謹慎。
思考 — 台灣政策的走向
我國外交部一再重申南海議題立場,即「無論就歷史、地理或國際法而言,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水域係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中華民國享有國際法上之權利,不容置疑。」然而,U型線或九段線在國際法上的合法性真的不容置疑嗎?而中華民國固有領土範圍究竟為何?我國憲法也沒有答案,僅謂「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憲法第4條)。
[1] 數據參考:中華民國外交部新聞稿
[2] 參見:中華民國外交部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