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憲國際】只是歷史文件?中英聯合聲明講了什麼
文/陳亞明(執業律師)
今天(7/1)是香港主權由英國移交到中國二十週年。香港前宗主國聯合王國(英國)外相Johnson表示:
「法治、獨立司法體系和自由媒體是香港取得成功的關鍵。香港未來的成功無疑將取決於《中英聯合聲明》賦予香港的權利和自由」
中國外交部則在6月30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回應:
「至于媒体报道英美有关人士的表态,我想强调,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就中方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和过渡期有关安排作了清晰划分。现在香港已经回归祖国怀抱20年,《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一个历史文件,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对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管理也不具备任何约束力。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没有主权,没有治权,也没有监督权。希望上述人士认清现实。」
在「回歸」二十週年前夕,中國外交部以強烈的語氣廢棄了《中英聯合聲明》。然而,這真的只是一個歷史文件,而沒有任何的效力嗎?
中英聯合聲明是拘束中英兩國的條約
條約可以定義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國際法主體間,所互相訂定的受國際法規範拘束的協定,締約方都應該受條約內容的法律義務拘束(姜皇池,2013)。或許會有人認為,既然中英聯合聲明叫作「聲明」而不是什麼「中英1984北京條約」之類的名稱,那想必就只是個不受拘束的會後演講稿而已。
然而,在國際政治上,拘束締約國的條約,所使用的名稱不限於最狹義的”treaty”,憲章(charter)、公約(convention)、協定(agreement)都是常見的用語,是使用場合還有想要達成的目標不同,而會有不同的形式選擇,但簽約國都必須受到簽約內容拘束。
在形式上,我們可以看一下聯合國憲章第102條第1項的規定:「本憲章發生效力後,聯合國任何會員國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及國際協定應儘速在秘書處登記,並由秘書處公佈之。」而中英聯合聲明也的確依照這個規定送交聯合國秘書處登記公告,覺得這是我在虎爛的話可以上聯合國的網站連結,登記號碼是23391,可以拿去簽樂透看看,沒中獎我不負責。
當然,我們還是需要從實質規範去看,到底簽署這個法律文件的雙方有沒有表達想要被拘束的意思,規定締約國應該做哪些事、不應該做哪些事。所以我們現在來看一下聲明內容:
這個聲明還滿對話式的,兩國說了彼此是好朋友應該好好解決香港問題這種帥話之後,聲明第一條由中國決定在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一個雖然滿清民國好壞壞我跟他們不一樣但一百多年前清國讓出去的主權還是要還給我的概念)
中國講完話之後,英國在第二條聲明會在這一天把香港還給中國。然後中國在第三條回應對香港的12項基本政策方針。(比中國當年跟西藏/圖博簽的十七點協議少5項)
講完了各自聲明後,接下來是三個聯合聲明:
第四條規定在主權移交前由英國負責香港行政管理,中國政府要給予合作,第五條規定兩國要建立聯絡小組處理移交事宜,第六條規定了土地契約的問題要怎樣處理。
然後第七條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同意,上述各項聲明和本聯合聲明的附件均將付諸實施。」
「上述各項聲明和本聯合聲明的附件均將付諸實施」
「上述各項聲明和本聯合聲明的附件均將付諸實施」
「上述各項聲明和本聯合聲明的附件均將付諸實施」
很重要所以要講三遍,這代表了《中英聯合聲明》不是一個兩國各自抒發對香港想法的文件,而是一個拘束兩國的條約。並非「只是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
好,所以撕毀《中英聯合聲明》又怎樣呢?
撕毀中英聯合聲明,代表中國不願意受這個聲明拘束,也就是說中國表示說他不想實施這個聲明規定的東西了。那這個聲明講了哪些呢?我們來看一下比較具體的附件一規定(上面說過了附件也要一起實施所以一定要看老師會考,不過我們下面只是摘要,不是原文照抄)
- 保持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 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立法機關由當地人組成。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及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習慣法)除與《基本法》相牴觸或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 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管理財政事務,包括支配財政資源,編制財政預算和決算
- 港元作為當地的法定貨幣,繼續流通,自由兌換
- 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原在香港實行的教育制度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兩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將繼續有效。
香港之所以是香港的所有制度,包含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獨立的司法制度、獨立的貨幣制度,還有人權保障等等,統統都是中國在《中英聯合聲明》當中承諾履行的制度。而這些穩定的金融與法律機制,也是香港可以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基石。人權保障方面,如果想要在「依法保障」做文章的話,還可以用兩公約的規定擋回去。
而從《中英聯合聲明》來看,在香港實施全面普選議會(沒有小圈子功能選區)、全民直選行政長官,也是完全合乎聲明規定的。單純就文字來看,聲明內容保留了香港成為一個由市民自我統治的城市的可能性。
不過這個聲明,現在看在中國政府的眼中,只不過是一個「歷史文件」
但「九二共識」這種連簽約文件都找不到的政治術語,卻被中國政府拿來當作對臺關係的「定海神針」。
只能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真的是國際法的大寶庫啊!
後記
「所以說另一方面英國也不用受聯合聲明拘束啊,香港島跟九龍還是英國的啊,當初不是被清國永久割讓出去了」
「我聽你在唬爛」
「你不懂國際法」
「你不懂中國」
參考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U.N.T.S. Vol.1399, I-23391,1984。
中國外交部,〈2017年6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陆慷主持例行记者会〉,2017。
姜皇池,《國際公法導論》,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