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輪班制員工全年無一日完整休息衍生嚴重過勞與違法超時加班及未足額給付加班費之問題(關於台鐵過勞班表介紹,請參:http://ppt.cc/onPMQ),台鐵產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正式決議,將於今年農曆年除夕到初三,依法執行「集體拒絕加班並依法休4天」之工會活動(懶人包,請參:http://ppt.cc/c27aP)。
台鐵產業工會發動「集體拒絕加班並依法休假」合法嗎?有法律依據嗎?以下10個QA來做簡單的分析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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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翔/政大勞工所碩士
華航空服員罷工得來勞工的空前勝利,大家也更關心勞工基本權「團結權」惹!本文作者聆聽林佳和老師在臺北大學舉辦的「集體勞動法實務與發展論壇」所發表的「團結權之意義-大法官釋字第373號解釋」一文後,結合自己的想法所寫成,希望給大家對於團結權的新視野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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