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網際網路的匿名性,單單看帳號並不會知道帳號背後的真正使用人是誰,因此冒名創立帳號、社團,甚至是刊登交友廣告、色情廣告的情形,層出不求,法院也處理過相當多此類的案例。
如果冒名的同時涉及到猥褻圖片,可能會觸犯散布猥褻物品罪;涉及個人資料(如:電話)則會牽涉到個人資料保護法;比較特別的是,冒名創立Facebook帳號,可能會牽涉到偽造文書的問題。以下,就跟各位介紹冒他人名義在網路上刊登資訊時,常見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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