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憲國際】韓國三一運動一百週年

文/極憲焦點外國法解析團隊

韓國總統文在寅於三一運動一百週年紀念活動致詞(圖片來源:青瓦台網站https://www1.president.go.kr/articles/5607)

今年(2019)是韓國三一運動與己未獨立宣言一百週年,韓國各地也舉辦了各種不同的紀念活動,Running Man的特別節目帶出當時獨立運動家的故事,機場巴士貼上了歷史照片,星巴克也循例推出紀念杯。這一個鄰國的歷史事件對於許多臺灣人來說或許陌生,但韓國的歷史告訴我們:獨立的喪失往往是循序漸進的,而爭取獨立的道路並不只有一種。

1895年的馬關條約,日本帝國除了讓清帝國割讓台灣本島與澎湖之外,也讓清帝國承認朝鮮王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以本土遭到戰火蹂躪為代價,朝鮮王國終於不再是清帝國的藩屬。但仍要在日本與俄羅斯的覬覦當中努力維持自身的獨立。國內政治也被大國的權力鬥爭牽動,主張藉俄羅斯牽制日本的王后閔妃在1895年遭日本派人暗殺,高宗國王為了逃離日本的控制,在隔年逃至俄國公使館,並在1897年改國號為大韓帝國,追封閔妃為明成皇后,力圖在週遭的帝國間獨立自主。

在接連的和平條約中喪失的韓國主權

然而,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正當日本與俄羅斯在滿洲全面開戰時,日本與韓國簽署「第一次日韓協約」,這個條約要求韓國政府必須聘請日本人擔任財政以及外交顧問,此外與外國締結條約前必須和日本政府協議。

隔年9月,日俄戰爭的戰勝國日本與戰敗國俄羅斯簽署樸資茅斯條約。日本在兩個月後立刻與韓國簽訂「第二次日韓協約」,韓國對外關係交由日本外務省監理指揮。日本並在韓國設立統監府辦理韓國的外交事務,第一任韓國統監是曾經擔任過日本總理的伊藤博文。高宗皇帝雖然不同意這個條約,但最終還是由內閣大臣自行取得國璽用印。

1907年,世界各國在海牙舉行和平會議,討論限制軍武以及戰爭時應遵守的國際法原則。高宗皇帝把握這個機會派遣密使遠赴海牙,希望各國能夠關注正在喪失獨立自主的韓國。然而此時各國早就認為日本透過第二次日韓協約成為了韓國的保護國,因此對韓國的要求置之不理。得知這件事的日本政府,以韓國毀約為由威脅動武,逼迫高宗皇帝退位,並再跟韓國簽署「第三次日韓協約」。在這個協約之下,韓國的重要政務必須要經過統監府的承認,官員的任免要經過統監同意。簽約後韓國解散軍隊,被遣退的軍隊在各地組織游擊隊從事反抗運動。

此時韓國基本上只剩下名義上的國號,實質上已經完全被日本控制。1909年韓國統監伊藤博文被暗殺後,日本藉此進一步推動併吞韓國,並在1910年與韓國簽署「日韓併合條約」,這個條約「為了增進日韓相互之幸福,永久確保東洋的和平」,因此由大韓帝國皇帝將對韓國的統治權讓與日本天皇。此時距離馬關條約不過十五年,也就是說,在你從出生到國中畢業的時間內,用四個和平條約就可以讓一個獨立的國家從地球上消失。

三一運動與後續

日韓併合九年後,推動韓國獨立卻被逼迫退位的高宗皇帝突然過世,韓國各地爆發示威抗議。群眾在喪禮前的三月一日舉行集會,發表「己未獨立宣言」,宣告韓國的獨立以及韓國人的自由。而他們接下來面對的是來自日本軍警的武力鎮壓以及逮捕。此後韓國人以各種方式爭取獨立,安昌浩等人發行韓文報紙《獨立新聞》、李承晚與金九等人組織大韓民國臨時政府,國內則有更多人在日本警察的監視與拘禁的威脅下支持獨立運動。

 歷史告訴我們不要再犯下別人走錯的路

回顧韓國歷史,我們可以發現三次日韓協約以及日韓併合條約,都在前言以「為了兩國的富強」、「為了日韓兩國的特殊關係」以及「推動東洋的和平」等華麗的辭彙當作前言,而當時也不乏有韓國人認為可以藉由日本的資本來推動韓國的現代化。這些場景都讓人似曾相識,也讓我們更清楚的體認到,並不是簽署和平條約就能夠帶來真正的和平,一紙和平條約更可能成為強國開戰的理由,一個向外國呼籲關注的手諭就可能引來動武威脅;而以和平為名的條約更可能一步步剝奪得來不易的獨立地位,一開始可能只是聘請外國顧問,但之後卻一步步地讓與人事、內政的權力……

而從韓國的獨立運動也從來都沒有侷限在一種方法,韓國人不會一天到晚只會在報紙上面罵別的韓國人不符合國際法不配推動獨立、或是只會發不能用的護照浪費別人的捐款。韓國人的經驗告訴我們,腳踏實地運用各種資源、透過各種方法推動獨立,才有可能在國際政治的夾縫當中尋找機會。

條約不是名字好聽就可以簽。

獨立不是只有你的方法才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