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大巨蛋案最近似乎「雷聲大、雨點小」有種快要不了了之的態勢…(小編繼續觀望中)。但我們把鏡頭拉到去年5月,吵得沸沸揚揚的時候,大家是否還記得,柯文哲曾經說過趙藤雄:「昨天來一身酒氣,不曉得在講甚麼,但沒有遇到他(趙藤雄)」。
也因為這句話,趙藤雄一狀將柯文哲告上法院,甚至在昨日(105.4.19)還據聞柯文哲因為此案件即將開庭,一度哽咽…。
到底柯P對媒體放話趙藤雄「一身酒氣」這件事,和誹謗罪有什麼關聯?又在什麼情況下,會構成誹謗呢?大法官在釋字第509號解釋,處理過這個問題,就讓小編跟你娓娓到來,再讓各位仔細想想柯P有沒有機會構成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