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執業其中有犯過竊盜、詐欺、贓物、妨害自由或妨害風化罪,只要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就要吊扣執業登記,經判刑確定就要廢止執業登記並吊銷駕駛執照。白話講,就是犯這些罪的人就不可以以計程車為業,自己的駕照還要被吊銷,三年內不得重新考照,這樣合理嗎?讓我們看看大法官怎麼說。
今天(3/31),臺北地方法院針對三一八運動佔領立法院作出判決,二十多名被告都被宣判無罪。一般來說,法官宣判時只會講「主文」部分,宣布被告有沒有罪,實際的理由會過幾天才會出來。但最近在許多社會矚目案件當中,法院多半會發布新聞稿,先摘要法官作成判決的理由,讓關心的人們可以提前一睹為快。
大法官在106年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不論是聲請人、關係機關、鑑定人、大法官都有令人瞋目結舌(?)或嘆為觀止的表現。直播時沒有時間觀看嗎?極憲焦點帶給你最詳盡又深入淺出的法庭紀實。
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南山人壽和保險業務員之間到底是勞動契約還是承攬契約?如果是勞動契約當然就要乖乖遵守勞動基…
司法院釋字第626號解釋,聲請人辦理警大碩士班入學考試,初試錄取後,複試被認定有兩眼綠色盲,體檢核定不合格。其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未果,認為警大侵害其受教權,聲請釋憲。本號解釋涉及中央警大碩士班招生簡章拒色盲者入學之規定是否違憲之爭議。大法官認為,色盲者因此確有不適合擔任警察之正當理由,因此系爭規定並沒有違反平等原則,應屬合憲。本號解釋無意見書提出。
文/極憲焦點編輯 一、解釋摘要 司法院釋字第702號解釋,聲請人被檢舉性侵害學員,雖調查結果並無此事,校教師評…
文/極憲焦點編輯 一、解釋摘要 司法院釋字第739號解釋,聲請人胡OO所有的土地為市地重劃範圍,其認為台中市政…
關於電子遊樂場必須距離學校遠一點這點,到底是不是國家管太多啊?大法官在6/24作出宣示性的決定!讓我們一起來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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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6/21)號半夜,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投票通過罷工門檻,取得投票權,藉此爭取勞動權益,對抗來自航空公司管理階層的剝削。然而,有些職業的人在法律上卻連工會都無法組織。這邊要說的不是長榮航空那種因為雇主壓力而無法組織工會的情形,而是在法律上根本禁止某些職業的人組織工會!這種情形,到了1995年的釋字第373號解釋,才由大法官開了一個小縫。
而且,到今天為止,軍火工業、警察、消防員等職業仍然是無法組織工會的。兼顧「社會秩序」還有「公共利益」,真的有必要讓這些編制不足、超時勞動、工作條件日漸惡劣的辛苦公僕們,連一點積極有效的爭取自身權益的機制都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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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身為人權守護者,但有時候也會面臨兩難的議題。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曾規範僅盲人可以從事按摩按摩業務,但是卻被大法官宣告違憲,為什麼會這樣子?我們一起來回顧了解這號極具社會爭議的解釋吧~也希望你可以因此更了解自己對這些議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