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下台前,拋出1998年實施「兩稅合一」制度以來最大的稅改的震撼彈,輿論上毀譽參半,事實上大多數人對於到底會產生什麼具體影響也很難拿捏。
談到網路言論,一般人應該就可以想像到「網路罷凌」,而一種常見的網路罷凌型態就是「人肉搜索」。但人肉搜索只是一種社會現象,在法律上並不是一個獨立的處罰事由。
此行為有可能被涵蓋入個人資料保護法中所提到的「蒐集」和「利用」個人資料的範疇。在跟大家說明人肉搜索的法律意涵前,我們先來談談,人肉搜索到底是怎麼來的?
法治、獨立司法體系和自由媒體是香港取得成功的關鍵。香港未來的成功無疑將取決於《中英聯合聲明》賦予香港的權利和自由。而從《中英聯合聲明》來看,在香港實施全面普選議會(沒有小圈子功能選區)、全民直選行政長官,也是完全合乎聲明規定的。單純就文字來看,聲明內容保留了香港成為一個由市民自我統治的城市的可能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執業其中有犯過竊盜、詐欺、贓物、妨害自由或妨害風化罪,只要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就要吊扣執業登記,經判刑確定就要廢止執業登記並吊銷駕駛執照。白話講,就是犯這些罪的人就不可以以計程車為業,自己的駕照還要被吊銷,三年內不得重新考照,這樣合理嗎?讓我們看看大法官怎麼說。
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台灣彩虹旗飛舞片片,司法院大法官說了什麼,民法有禁止同性婚姻…
在台灣,不管你是台灣人、中國人,還是其他國家人民,即便涉嫌國安罪名,都還是受到憲法人身自由的保障,而刑事訴訟法與陪審法都有相關保護規定。
該草案之條文由許世楷起草於1975年,並提出於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總部中央委員會。1988年刊登於自由時代雜誌總號第254期,題目為〈台灣新憲法草案〉。
台灣公民李明哲在今(2017)年3/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本土,但卻失聯九天音訊全無。這是生活在自由民主國家的人民無法忍受的。這種荒謬的逮捕拘禁不應該被用來對付自由民主國家的人民,這種荒謬的逮捕拘禁根本不應該發生。
今天(3/31),臺北地方法院針對三一八運動佔領立法院作出判決,二十多名被告都被宣判無罪。一般來說,法官宣判時只會講「主文」部分,宣布被告有沒有罪,實際的理由會過幾天才會出來。但最近在許多社會矚目案件當中,法院多半會發布新聞稿,先摘要法官作成判決的理由,讓關心的人們可以提前一睹為快。
大法官在106年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不論是聲請人、關係機關、鑑定人、大法官都有令人瞋目結舌(?)或嘆為觀止的表現。直播時沒有時間觀看嗎?極憲焦點帶給你最詳盡又深入淺出的法庭紀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