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為什麼要登太平島?菲律賓告中國為什麼要把太平島扯進來?南海局勢如此詭譎多變,讓極憲焦點為你解析!
文/張文寧(美國華盛頓大學博士班)
圖/郭穎臻(極憲焦點視覺設計)
馬英九為什麼要登太平島?菲律賓告中國為什麼要把太平島扯進來?南海局勢如此詭譎多變,讓極憲焦點為你解析!
文/張文寧(美國華盛頓大學博士班)
圖/郭穎臻(極憲焦點視覺設計)
文/吳下阿蒙
馬英九總統於105年1月28日登上太平島,並發表了相關談話,引起朝野政壇及國際社會多方不同的反應。荷蘭海牙國際仲裁法庭似乎也發現了馬英九的舉動,於105年3月,發函中國大陸及菲律賓針對馬英九針對太平島的地位的論述作說明。南海爭端由來已久,馬總統此舉究竟是否有其合理性、必要性?各界看法不一。但伴隨美軍驅除艦駛入西沙群島海域,南海的局勢日益緊張。
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總統職務交接條例》是新國會開議後的重頭戲,但內容有許多剝奪行政權的設計,我們已經在《總統職務交接條例》: 防弊利器? 憲政大怪獸?(全文:https://goo.gl/afCJhk;懶人包:https://goo.gl/Blyd7c )和大家說明了。其實,歷史上只要是「多數黨」就會想要變成怪獸。這一齣戲碼95年國民黨占國會多數,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長時,也曾上演。當時,立法院打算設置「通訊傳播委員會」集中通訊傳播業務,身為國會多數黨的國民黨,當然很不意外的,盡全力的瓜分裡面的委員而要求透過「政黨比例」來決定委員的組成(我們的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也很不意外的成為第一屆的主委)。但這個做法馬上就被大法官打槍了。
作者/陳茻(地表最強國文課沒有之一)、蕭宇辰(台灣吧,小火車)
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憲法想當然爾的可以保護身處在台灣的每一個人。再從,中國外交部長王毅105年2月27日在美國公開演講,以「他們自己的憲法」形容台灣的憲法,即可發現這部台灣這部憲法的存在,可說時同時構成了「我們」和「他們」最明顯的區別。
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美濃地震造成維冠大樓倒塌,其中到底有無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又有沒有請求國家賠償的可能性?憲法第24條雖然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但約20年前,這個答案是否定的,當時不論是行政機關或是司法機關對於人民能夠請求國家賠償的範圍,還是很狹窄呀。
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上次極憲焦點才給大家介紹一個針對小老百姓息息相關的「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作出釋字第726號「統一解釋」,其實有關民生問題的解釋也不只一則,針對勞工保險這種和大家息息相關的社會制度,如果有不合理的法規適用,大法官也是會介入審查法規宣告違憲的!司法院釋字第568號解釋,針對法規就雇主欠保費勞工被退保的規定,宣告違憲。你知道投保勞工保險是你憲法的權利嗎?讓極憲焦點告訴你。
文/朱子元 (台大法碩士,律師考試及格)
總接職權交接的問題,因今年總統大選後長達四個月的空窗期而浮現了出來。其實,《總統職權交接條例》曾於2005年3月、2008年3月、2014年4月分別由國民黨及台聯提出相關草案。2005、2008年之提案,於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當選後,程序即告停止。2014之提案,也因立法委員任期屆滿而不予續審。2月1日新國會,新立委宣示就職,占有國會多數的民進黨主張迅速通過 《總統職務交接條例》,作為解決空窗期的方法,首次進軍立法院的時代力量,也提出了《政權交接條例》。為了怕範圍太廣,就先來談談民進黨的《總統職權交接條例》吧。
文/飛羽・圖/Gayo Huang
放了一個禮拜的春節,這星期工作有沒有做好收心操呢?回過神來有沒有發現自己的假被吃掉了呢?趕快來跟勞動小咖咖一起「春節加班不吃虧」!
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你/妳是台灣都市傳說中,「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勞工嗎?是不是只要雇主一張嘴,你就是變成責任制,加班加到死呢?
話說我們大法官不是整天只要處理王金平和柯建銘大戰這種所謂涉及「權力分立」的鬥爭就好了,關照普羅大眾的權益問題也是很重要滴!
一般來說大法官作解釋,處理都是違憲爭議,但你知道嗎?不久前,大法官曾經針對與小老百姓息息相關的「責任制勞工如何認定」的爭議,作出釋字第726號「統一解釋」,來保障小老百姓的勞動權益。
到底什麼是責任制契約?大法官認為要怎麼作才合法?讓極憲焦點告訴你。
文/陳彥亘(台大法碩士,律師考試及格)
在先前〈能不能解釋一下馬總統的「不沾鍋」?〉文章與〈10張圖看懂「馬總統」的不沾鍋〉中,大家已經知道憲法規定的總統權限使得總統權責不相符,主要有兩點:
(1) 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用立法院同意,且總統不需要對立法院負責,使得總統可以透過行政院長影響施政,成敗卻由行政院長負責。立法院雖然可以透過質詢、預算、法律、覆議、不信任案監督行政院,但監督總統的手段,只剩門檻較高的彈劾與罷免。
(2)總統的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權無邊無際由難以監督,過去舉凡高度爭議的議題,例如:服貿、貨貿、亞投行、中生納保,總統都透過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權而迴避立法院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