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現在立法院正在大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張慶忠的三十秒看起來復活了又死掉了整個搞不清楚。到底什麼是應該由立法院議決的「條約」呢?又為什麼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的協議,現在是用另一個法律來處理呢?這一切的一切,都要從 1993年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29號解釋說起:
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現在立法院正在大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張慶忠的三十秒看起來復活了又死掉了整個搞不清楚。到底什麼是應該由立法院議決的「條約」呢?又為什麼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的協議,現在是用另一個法律來處理呢?這一切的一切,都要從 1993年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29號解釋說起:
文/高稹(台大法律所碩士生)
對於憲政價值的想像,各國都有其偏好;以俄羅斯而言,「穩定」、「避免內耗」佔有極大比重;此外,對於「領袖」的尊崇,也深植於俄羅斯人民心中,而這樣的理念,同時會一定程度地影響憲法解釋的走向。不論是其制度設計與實際的運作,「總統」此一職位,顯然在俄羅斯聯邦的憲政體制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而諸多憲政爭議亦圍繞著總統發生。以下,讓我們先簡略認識1993年所通過的俄羅斯聯邦憲法,再舉出有名的28- П-1998憲法解釋,透過該號解釋,我們可以發現,所謂的「閣揆同意權」在憲政實踐上,還有如此驚奇的樣貌。
新出爐的釋字第736號解釋似乎放寬了教師權利受侵害的時候提起訴訟的空間。但清明節的豆芽菜藏在潤餅裡,大法官解釋的魔鬼藏在細節裡。
這號解釋有什麼玄妙的地方呢?讓極憲焦點告訴你!
文/陳彥亘(台大法碩士生,律師考試及格)
圖/郭穎臻(極憲焦點視覺設計)
企劃/極憲焦點團隊 主筆/蕭淳尹(現任地院法官)
大家好~小咖咖今天非常榮幸滴鄭重滴介紹我們《極憲生活》最新客座講者,蕭淳尹法官來也。蕭法官接連幾個課題希望讓身為小老百姓的我們呢,可以了解法院裡的刑事訴訟是怎麼一回事,如果一不小心便成了刑事被告(我是說一不小心…….),又或者被法院以告訴人或證人身分傳喚,又會面臨什麼樣的程序。這回「第一次參與法院刑事訴訟教戰守則」Part I 要先來告訴大家法院刑事訴訟是啥麼玩意,並且逐一介紹各個法庭角色的任務唷!讓我們一起看下去^____<
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追求性別平等雖然是當今社會的共識,然而,當性別平等與其他利益相衝突時應該怎麼辦呢?一方面,憲法保障性別平等,但它也保障契約自由、財產權,此時兩者之間應如何平衡?
文/陳彥亘(台大法碩士生,律師考試及格)
什麼是「特別權力關係」?
憲法的基本權利,照理來說是不分任何職業或身分的人都可以享有的權利,不過過去對於某些特別強調紀律與服從的職業或身分,例如軍公教、學生、受刑人等,如果讓這些人完整享有憲法基本權利的保障,可能會產生管理上的困難,因此當時認為國家對於這些人的行為不需受到法律的拘束,這些人也不受基本權利的保障,所以如果對國家有所不滿,也無法提起訴訟。在學說上,我們以「特別權力關係」來稱呼
文/飛羽(執業律師)・圖/Gayo Huang
勞動小咖咖又來跟大家見面囉!這次把和每位勞工捧友都切身相關的勞工保險(以下簡稱「勞保」)~所謂「有保有保佑」,到底勞保是要保什麼?為什麼保勞保?小咖咖懶人包來也~
文/陳彥亘主筆(台大法碩士,律師考試及格)、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一般人習慣以「軍公教」來泛稱軍人、公務員和教師,並認為軍公教享有比人民更好的保障。然而在憲法上,軍公教真的都受到相同對待?真的有比人民更好的保障嗎?就讓我們看下去……
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你花的錢都是我在賺,我說了算!」、「你一個女人帶著小孩是能怎樣,我才有在賺錢,小孩應該給我!」你/妳可知道這種夫妻吵架對話在二十幾年前的台灣是合法的嗎?因為當時民法裡真的有一條這麼規定:當爸爸媽媽對於小孩子撫養有不同意見時,以爸爸說的話為準。
1990年代,有個媽媽為了保住自己的小孩,提起了大法官解釋,最後爭取到第一號關於性別平等的解釋(釋字第365號解釋),也才讓今天爸爸媽媽在管教小孩時說話一樣大聲。因此,讓我們先來看看大法官曾說了些什麼~。
文/張文寧(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生)
馬英九總統在今年1月28日不顧各國反對聲浪堅持登上太平島宣示主權,表示太平島是「島嶼」(Islands)而非「岩礁」(Rocks)。這舉動背後的原因除了南海錯綜複雜的糾葛外,最直接的因素就是菲律賓向「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針對其和中國大陸在南海的爭議提出訴訟。